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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首届人工智能教学创新应用能力大赛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初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举办安康学院首届人工智能教学创新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校发[2026]53号)精神,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能力,扎实做好院内初赛选拔与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AI赋能课堂,创新引领教学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比赛的组织领导,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学院成立大赛组委会和评审专家组。

组长:王克刚

副组长:宋权华、丁礼磊

成员:张超、张申华、梁建勇、赵志强、张兴辉、赵超、陈浩、李宝

秘书:李夏

三、评审专家组

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教学名师及在人工智能应用或教学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组成,负责对参赛教师进行评审与指导。

四、参赛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参赛教师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原则上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且参赛教师须讲授所参赛课程2轮及以上。

五、赛内容与要求

比赛聚焦“数字化应用”与“生成式人工智能融合”,重点考察教师在真实教学场景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学设计、实施、评价与育人等环节进行融合创新与应用实践的能力。参赛课程应为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且正常开设的课程。

六、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分为宣传动员与专题培训、院内初赛评审两个阶段。

1. 宣传动员与专题培训阶段(即日起—4月26日)

学院发布大赛方案,各专业(教研室)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积极备赛,至少每系推荐1-2位教师参赛。

学院将结合学校培训安排,组织面向全体教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教学应用专题培训或工作坊,同时鼓励各专业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辅导。

2. 院内初赛评审阶段(4月27—5月10日)

本阶段采用现场评审方式,由评审专家组集中评议。

(二)比赛环节:

1. 现场教学(占比60%):参赛教师自选参赛课程中的一个核心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展示须重点呈现如何融合人工智能工具或理念优化教学过程、解决教学痛点、提升教学效果。为保证互动效果,参赛教师可自带8-10名学生配合。

2. 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占比40%):参赛教师结合现场教学内容,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PPT)。汇报应基于课程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清晰阐述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点、实施路径、成效反思及推广价值。

3. 提问交流:评审专家依据教师的展示与汇报,进行5-8分钟的现场提问交流。

材料提交:各专业于4月26日前将推荐参加院级初赛的教师名单及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学办: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

(2)参赛选题的教学设计(可参考学校附件4格式)。

(3)教学设计创新汇报PPT。

七、评选与推荐

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的现场教学、创新汇报及问答表现,依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院内初赛成绩排名,评选出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院将根据初赛结果及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校决赛。推荐名单及全套参赛材料将于学校规定日期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八、激励措施

院级获奖教师将在学院内予以表彰,获奖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优先推荐获奖教师参加各类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与课程建设项目。

根据学校政策,最终在校级决赛中获奖的教师,将获得学校授予的相应荣誉称号、教学奖励,并在职称评审、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九、工作要求

各专业(教研室)应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将其作为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的重要抓手。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特别是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赛,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切实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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