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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系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11-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我系2013届本科毕业生有152人,涉及两个专业。2013届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将在201211月~20135月这一时间段内完成,为更好地开展这一极为重要的实践环节,现就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教研室仔细阅读并认真执行。

一、     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要求

备注

1

2012.11.11-2012.11.25

指导教师出题

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能反映学生就业取向和核心专业能力

教研室组织

2

2012.11.26-2012.12.08

教研室审核题目

教研室把关,题目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教研室组织

3

2012.12.09-2012.12.15

学生选题

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进行选题,或自行拟定毕业设计题目,每人一题

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并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

4

2012.12.16-2013.01.04

查阅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整理资料,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始做外文翻译、文献综述,按统一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写出论文提纲

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开题报告

5

2013.01.052013.01.06

开题汇报

学生制作开题汇报PPT,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课题的实施阶段

教研室组织

6

2013.01.07-2013.05.11

撰写论文、进行系统设计

根据有关要求及指导教师意见完成论文(设计)

论文(设计)文稿至少经过三个阶段(初稿、二稿、定稿)

7

2013.03.16-2013.03.17

中期检查

学生消化整理资料,结合所学知识,撰写论文初稿,指导教师负责中期进展检查,审核初稿

指导教师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调整进度,指导学生完成后期任务,教研室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8

2013.05.11-2013.05.12

毕业答辩

学生提前两周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交相应答辩材料,教研室审核,符合答辩条件的人员名单提前一周在网上公布

答辩学生撰写答辩报告或提纲,准备答辩,各教研室负责答辩,信息的网上公布由系办负责

9

2013.05.26-2013.05-31

重答辩

在第一次毕业答辩中存在问题不能顺利通过答辩的学生,重新修改后上交到指导教师审查,再送教研室复审,决定重答辩资格

教研室组织

10

2013.05.13-2013.06.08

资料整理归档

按要求完成成绩汇总,撰写总结报告,整理相关文档

各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

 

 

 

 

 

 

 

 

 

 

二、     题目要求

1、 命题:指导教师在拟定题目时,教研室要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应用型本科学生特点,突出应用性,避免内容空泛的论述性、描述性课题,基础研究题目比例不大于20%

2、 选题:学生既可在给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清单中选定,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或工作企业的具体要求自行拟定,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自拟题目的同学应自行联系校内指导教师并接受网络指导。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有特殊情况需两人或以上选择相同题目的,须经教研室主任批准。若题目相同时,则在研究方法、问题侧重点等方面要有区别。

3、 变更: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须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     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要求

1、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分为当面指导和网络指导。在校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必须接受面对面指导至少每周集中一次;在企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可以通过网络工具接受网络指导每月至少一次,整个过程当面指导不少于三次。

2、              每位学生必须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与指导老师讨论,相互沟通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及改进方法等。是否准时参与讨论和接受指导,将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评分中工作态度与纪律的主要依据,表现较差者,不能参加正常答辩。除此之外,每位学生还应根据指导老师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电子文档。

3、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纪律要求与平时在校基本相同,请假还须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

四、     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要求

1、              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必须按照教研室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范例)”的有关要求排版,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打印三份,连同答辩申请表一起在答辩两周前提交教研室。

2、              需要提交的各种表格中,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工签名,不能打印。

五、     毕业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1、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以下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以不及格论处:

1)    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规定要求;

2)    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与导师失去联系三天以上。

4)       论文有抄袭现象。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20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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