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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

按照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22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和《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2022年新入职辅导员不参与考核,但需在系统中填写、提交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班团建设、学风建设、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业绩与特色九个方面,注重辅导员的工作实效的考核。

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30日上午9点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

四、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总结

辅导员对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结合实际工作,对本人全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如实撰写个人总结(述职报告)。

②在人事系统线上填报考核表,考核表填报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完成。

2.二级学院考核

二级学院按照《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评议,召开考评会,确定拟推荐考核“优秀”的辅导员。2022年1月3日下午6点前将考核结果和拟推荐考核“优秀”的辅导员的书面总结(述职报告)、《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考核表》和相关纸质支撑材料报送学工部,其中书面总结和考核表中填写的相关数据应提供纸质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的提供相应论文的复印件,获得荣誉的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组织开展活动的提供相应照片或新闻截图等)。考核结果和二级学院考核表需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总支公章。要求推荐为“优秀”的名额,各二级学院要控制在本学院专职辅导员总数的30%以内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拟推荐“优秀”的辅导员为2个

、考核要求

1.成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于咏梅

成员:陈守满 王克刚 蔡正旺 宋权华 赵志强 丁礼磊 刘星亮 王幸幸

2.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辅导员要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在学院考评会上要对2022年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每人限时8分钟,可以使用PPT)

附件: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考核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2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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