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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发布者:邹圣雷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术委员会在电信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以及各类学术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建设和发展中智囊参谋、创新推动、培养引领、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康学院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校发〔201610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电信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成立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规则

(一)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治学严谨,师生公认度高。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得到省内外学术同行认可,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有奉献精神。

(二)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织机构

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由9人组成,担任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委员数不多于三分之一,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1人,秘书由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

(三)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产生程序

委员由个人自荐,民主推荐产生,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电信学院学术委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电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职责

学术分委员会对本学院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重大学术事项进行审议、评定和咨询,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审议本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学术交流与合作规划、科研与学科建设有关重要文件。

2.审议本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的相关制度。

3.审议本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及培养方案。

4.对本学院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方案、教学科研平台建设方案、教学科研基地建设方案进行审议。

5.对拟上报各级各类科研教学项目、教学科研报奖等进行学术认定。

6.根据需要,对本学院教学科研材料进行审核和学术评价。

7.根据需要,负责本学院科研、教学奖励涉及的期刊级别、成果水平等进行审定并推荐。

8.对本学院拟报先进个人的教学科研水平进行审定并推荐。

9.对本学院拟引进人员或外出进修人员科研、教学水平进行评价并推荐。

10.加强本学院学术道德、学术风气等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本学院学术纠纷、学术失范、教学事故等行为的认定。

11.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评价、认定的结果应有文字结论,并由主任签字认可。

12.办理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事项。

三、工作安排

1.请有意申报自荐的老师填写申报自荐表及成果支撑材料于922日前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2.923日,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进行民主推荐,提出意见。

3.92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925日,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8日

上一条: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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