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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4-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的教学管理工作,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依据学校《2020届毕业生正式开学后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教字【202010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及中后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电信学院的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电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工作安排,请全院师生认真执行,以保证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2020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电信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共计287人,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应用物理学5个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系主任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6级(含专升本2018级)

105

梁建勇、刘星亮

2

电子信息工程2016

48

崔智军

3

数字媒体技术2016级(20152

49

张洪江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6

46

赵志强

5

应用物理学2016

39

丁礼磊

合计:

287

——

二、毕业论文中后期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文件要求,对我院原来发布的《电信学院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形成以下电信学院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关键时间节点

序号

时间

内容

要求

备注

1

2020.02.17-2020.04.10

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指导

教师不定期通过网络手段了解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尽力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论文指导教师关注毕业论文工作

2

2020.04.11-2020.04.20

毕业论文网络远程中期检查

各系组织学生分组开展毕业论文网络中期检查汇报,并及时总结。

指导教师负责中期进展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

2020.04.21-2020.05.14

毕业论文撰写与系统调试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完成情况要求学生适时返校按时完成论文后期工作。

论文题目、内容调整,指导教师报备所在系部

4

2020.05.15-2020.05.19

论文定稿

提交论文定稿,全体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查同检索(查重报告归档保存,学校要求查重比例不低于60%

所有毕业论文进行CNKI或维普论文系统查重

5

2020.05.20-2020.05.23

打印论文

校内交叉审阅、校外论文盲审,审阅专家提出意见建议和质询的问题

每个专业抽取10%毕业论文送外盲审

6

2020.05.24-2020.05.26

答辩资格审核

学生填写答辩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交相应答辩材料,教研室审核,符合答辩条件的人员名单提前二天在网上公布。

答辩学生撰写答辩报告或提纲,准备答辩

7

2020.05.27-2020.06.03

毕业答辩

按照答辩流程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演示,软硬件验收推荐优秀论文(推荐比例3%,复制比小于20%),(毕业论文替代按照毕业论文综改实施细则执行)。

各系(教研室)负责答辩验收及答辩组织,要求所有毕业生学生必须参加

8

2020.06.04-2020.06.11

二次答辩

第一次毕业答辩中存在问题不能顺利通过答辩的学生,重新修改后上交到指导教师审查,再送教研室复审,决定重答辩资格。

学院统一网上公布二辩学生名单,各系(教研室)组织二辩

9

2020.06.12-2020.06.15

结果公示

落实中、省、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自查确定最终论文答辩结果。

接受学生监督举报,学院组织调查、认定

10

2020.06.16-2020.07.14

资料整理归档

按要求完成成绩汇总,撰写总结报告,整理相关文档归档。

系(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

11

2020.07.15

上报论文资料

按照教务处毕业论文要求上报

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

2)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必须按照系(教研室)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范例)的有关要求排版,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打印三份,连同答辩申请表一起在答辩前提交教研室。

2.需要提交的各种表格中,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名。

3.答辩通过后,整理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的各种表格及文档,工程代码及实物,把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含1本装订成册的论文文本)提交给指导教师存档,同时归还借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材料。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

1.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以不及格论处:

1)      毕业论文(设计)经校外专家盲审后认定未达到学位论文规定要求;

2)      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与导师失去联系三天以上。

4)      论文有抄袭现象,CNKI或维普数据库查同复制比在20%以上;

5)      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买卖、代写行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425

 

附件1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及中后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7号及相关附件);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正式开学后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教字[2020]10);

附件3关于印发《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电院发[2019]02);http://dxx.aku.edu.cn/info/news/content/3865.htm

 

学院综合办公室:0915-3358021    学生工作办公室:0915-3358014   

教学科研办公室:0915-3358049    系主任办公室   :0915-335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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